吉财建指〔2020〕239号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0]68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投资[2020]125号),现下达2020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886万元,专项用于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具体项目内容、收支分类科目请详见附件。
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会同同级发改等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吉林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吉财建[2016]859号)规定,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