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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东北与东北亚研究院2026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5-11 浏览量: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与吉林大学签订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合作协议要求,吉林大学东北与东北亚研究院2026年拟招收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2,具体招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至上原则。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博士招生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确保考核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坚持质量为先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考核方案,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领导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

2.成立研究院资格审核小组,对参加考核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成立研究院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4.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成立不少于5名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三、招生计划

吉林大学东北与东北亚研究院2026年拟招收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2。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详见《吉林大学2026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zsb.jlu.edu.cn/info/3198.html附件1)。

、学习及就业方式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定向。

、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四年,具体要求按培养方案执行;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报考类别

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只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录取单位、被录取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网上报名和缴费

吉林省教育厅推荐考生按照《吉林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规定的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缴费时间:2026年5月7日-11日,吉林大学招生网报名系统网址:https:/yzbbm.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报考条件

吉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均为“申请考核制”,吉林省省属高校在编在岗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符合以下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符合《吉林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及《吉林大学2026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报考条件。

(二)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考核制”的外语水平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考核制”的学术成果标准不作要求。

(四)仅招收吉林省教育厅推荐考生。

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将学院实施细则中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按序装订成册,邮寄或送至学院办公室,同时将申请材料彩色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按“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报考导师”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zhangtan@jlu.edu.cn。

提交材料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17日。纸质版材料需于2026年5月15日前邮出,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补报;电子版材料需于2026年5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邮寄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荣大厦A415,东北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431-85166390,邮编130012。请务必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非同城急送),因使用其他快递邮寄材料而耽误报名的考生后果自负。

提交材料顺序为: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https://zsb.jlu.edu.cn/info/3198.html附件2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要求不少于5000字,需明确研究方向、相关文献和资料准备情况、拟研究框架等。

4.考生(含军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portal.cscse.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其中,发表论文请按如下格式提供:已发表的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拟发表的提供已按期刊发表格式排好版的打印件。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2.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硕士论文摘要(应届毕业生)。

1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必须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公函。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考核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由我院“资格审核小组”根据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根据每位指导教师计划招生名额,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东北与东北亚研究院官网(ncnas.jlu.edu.cn对外公布,同时发布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考生资格审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

1.各专业“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分为专业课知识面试(40分)、综合素质能力面试(4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考试成绩和一贯表现。该项总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计,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其中,专业课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以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综合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考查学生对入学后研究课题和研究方法的设计或设想,包括拟研究题目、研究现状评述、主要研究内容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每位考生须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外语自述。

3.综合考核方式:线下。具体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

(三)成绩与拟录取

1.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在东北与东北亚研究院官网(ncnas.jlu.edu.cn)公示,公示期为3天。

2.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学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每年12000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y.jlu.edu.cn)。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十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1.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研究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研究院作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2.东北与东北亚研究院咨询及申诉联系电话:0431-851676200431- 85166390,信访邮箱:dongyanyuan@jlu.edu.cn

十三、其他事项

1.考生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考生随时关注吉林大学招生网和吉林大学东北与东北亚研究院网站,以便及时获取信息。

3.若国家及学校在2026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对本实施细则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4.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东北与东北亚研究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方式:

官方网址:ncnas.jlu.edu.cn

联系电话:0431-85167620;0431- 85166390

邮政编码:130012

收件邮箱:dongyanyuan@jl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荣大厦A415,东北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431-85166390,邮编130012。




吉林大学东北与东北亚研究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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